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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昆明地区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
作者:付朝洪 律师  时间:2014年01月17日
       在昆明地区地区认定劳动案件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在仲裁和法院的认定是不一样的,在仲裁委,举个例子如果你是2011年1月1日入职,那么在仲裁的时候要得到双倍工资必须在2013年1月1日前提出,这个是依据: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年,超过2年后仲裁就不支持了,但是在法院的认定时间是不同的,法院认定的诉讼时效一年是从离开公司开始计算,比如你2008年入职,一直工作到现在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你可以要求2008年的双倍工资,仲裁不支持但是到法院是支持的,包括二审也支持。